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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/12/25 14:46:42 作者:  浏览次数:

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,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,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,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,市公用事业管理处:

做好天然气稳定供应、确保冬季居民用气,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民生稳定,意义十分重大。为保障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,2017年11月24日,省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做好冬季全省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》(鲁政发明电〔2017〕7号),2017年11月25日市政府下发《关于做好冬季全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》,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全市天然气安全保障和稳定运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切实把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摆在突出位置。今年以来,天然气消费增长明显加快。预计迎峰度冬期间,天然气消费需求持续旺盛,“煤改气”新增需求集中释放,部分地区峰谷差将进一步拉大,但天然气供应面临储气调峰设施不足、管网互联互通不足等制约,天然气供需形势较为严峻,如遇持续低温天气,矛盾将更为突出。各县区(开发区)和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,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把切实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摆在突出位置,将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认真梳理迎峰度冬期间影响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问题,科学制定实施需求侧管理措施及保供应急预案,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,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。

二、进一步强化居民用气保供调度和应急工作。各县区(开发区)燃气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的保供调度协调机构,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。要建立健全本地天然气稳定保供方案,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。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判,并提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,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及时启动调峰保民措施,确保居民用气需求。要加强对保供情况的分析调度,各县、临港区要每周四向市保供小组报告情况,遇到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时,要要实行日报、专报。同时,要规范信息报告的内容,不得乱报、瞒报、漏报、缓报。中心城区情况由公用处负责组织报送。各县区(开发区)、各有关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,通过报纸、互联网、新媒体等途径,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天然气,提高节约用气意识。针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状况,积极组织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和正面宣传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,稳定市场预期。要及时通报供应保障工作进展情况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

三提高天然气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。各县区(开发区)要根据实际情况、用户用气特点进一步完善需求侧管理措施。出现用气缺口气量短缺,要严格按照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采取限制工业用气和引导工业用气错峰生产等方式,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。要按照有关规定,根据本地用气特点,半个月时间内统筹规划城市应急调峰储罐、小型LNG调峰站等相关设施建设方案,尽快形成不低于保障本地区平均3天用气量的储气能力。中心城区应急调峰设施规划由公用处负责。各主要供气企业要抓紧形成不低于合同供气量10%的储气能力。

四、抓好天然气用户用气信息普查工作。各县区(开发区)燃气主管部门、公用处要安排辖好区范围内的天然气用户用气普查工作,要加强业务指导,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可用。燃气企业要安排专门力量参与,对普查信息负主体责任。要以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为基本普查单位,全面梳理下辖用户,按照居民生活采暖、燃气锅炉房、公福用户、汽车加气站、工商业用户五个大类,分别建立台账。要切实提高填报质量,严禁弄虚作假,懈怠拖延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   

五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保供责任。各县区(开发区)燃气主管部门、公用处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,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,严格执行保供预案,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。各燃气经营企业是居民用气保供的直接责任人,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,按照“保民用、保公用、保重点”的原则,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天然气保供计划,不得擅自调用民气转售工业使用,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并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。各县区建设局、公用处要加强工作检查,加大督导力度,对推诿扯皮、行动不力、工作失误,或瞒报、迟报、谎报,并造成重大损失的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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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5日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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